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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卢森堡领事盖章

  • 发布日期:2021-03-12 18:18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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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上海卢森堡领事盖章、上海卢森堡领事盖章

对外贸易单据盖章的盖章机构;

对外贸易单据盖章,是指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商会按照《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章程》职能,依据国际惯例以及国外有关当局和客户的要求, 应国内出口企业的申请,对信用证要求的用于出口商品通关结汇的有关单据或有关保险公司、船公司等机构出具的单据进行盖章。

 

对外贸易单据盖章作用;

在国际贸易中,进出口商对货物的交接和货款的结算主要是通过各种商业单据的转移来实现的。为确保这些商业单据的真实性,实现交易的安全,顺利实现货物通关结汇, 根据国际惯例和进口国的相关规定,通常由出口商所在地商会对出口商提供的各种商业单据加以确认和证实。这既是出口货物能否顺利通关的前提条件, 也是进口商按照信用证支付货款的基本条件。

 

使用须知:

 

1.制单时需认真仔细确认单据。

2.要合理安排盖章时间,各国驻华领事盖章时间较长。

3.递交完整的盖章资料,文件上的印章要清晰,ISO证/书、GMP证/书、报关单等文件的复印件要清晰。

 

是否可以只办-理外国驻华领事的领事盖章,而不办-理中国外交部或地方外办的领事盖章?

  不可以。首先,外国驻华领事只能确认中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其次,外国驻华领事没有我国内公证或商业文书出证机*关的签字或印章备案,难以核实文书真伪,所以,涉外文书必须先经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其授权的地方外办办-理领事盖章,而后外国驻华领事再确认我国外交部领事司或地方外办的印章和签署官员的签字属实。


上海卢森堡领事盖章、上海卢森堡领事盖章

丹丹 T:15014308112 QQ:252123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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