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就需要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简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很多人询问,入驻平台需要办理直播网文(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吗?答案是不一定。具体所需要的资质必须询问平台那边,要个准确的答复,毕竟其他资质也是需要付费的。那么申报的条件是什么呢?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后简称广播证),予2004年6月15日发布,实行于2004年8月20日,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或从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活动应当取得广播证。即指从事微电影,视频拍摄、专栏,综艺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电I3I89767737】以下是办理广播证所需要的材料:
1、法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
主要相关专业从业人员(不少于3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劳动合同、电话、邮箱
追溯到自然人:其中自然人股东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和其章程;
自然人股东属于哪家公司则盖哪家公司的公章;
租赁凭证或房产证;
章程调档件;
范围需有影视制作相关:制作、发行、网络视听节目、后期制作及其他技术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