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的税率统一为25%,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至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市、区级政策:经区科委推荐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市区两级给予不少于20万元奖励资金。
guojia级政策: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可申请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和不少于40万元奖励资金。
股权投资企业税收政策
有限合伙企业成立后,有限合伙人(LP)统一按20%的税率征税;普通合伙人(GP)按5%-35%的税率征税;在注册园区缴纳完税后,按会计季度进行扶持兑现。
注册企业案例:
北京某投资公司,决定在2017年投资国内一部分成长型企业。若这部分企业成长较快,达到企业上市条件,那么该投资公司在取得高额的资本溢价后,需缴纳企业所得税,同时缴纳较重的增值税。因此该投资公司高层希望找出合法合理的节省税收的方案。按照新政办发【2010】187号文件,股权投资类企业不再享受特区“五免五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股权投资类企业在新疆困难地区所享受的个人所得税优惠力度较低。故建议该北京投资公司在政府园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以享受政策,再由子公司对母公司通过免税股息分红的方式使母公司享受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