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S体系在香港正式施行,对于漏报、少报的行为,将会采取更为严厉的处罚。
香港政府对于未能按照法律规定进行真实的税务申报的公司会进行以下判罚:
①.所有报税表均附有声明书,报税人士必须签署证实所申报的资料全属真确及并无遗漏。凡于报税表内少报/漏报利润或收入,或提供错误资料,均属违法。
②.任何人士如无合理辩解而提交不真确的报税表,即属违法,可被罚款港币1万,及加罚相等于少缴税款3倍的罚款。但税务局局长可按行政上的安排处以罚则。
③.提交不真确报税表意图瞒税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经定罪后,较高刑罚为罚款10万港币及加罚相等于少数税款3倍的罚款,以及入狱3年。高等法院上诉法庭曾发出警告,被告人一经定罪,可被判即时入狱。
除以上三种法律中明确提到的处罚之外,该香港公司在香港的银行账户和资金,包括在港所有资产都将被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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