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资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申请
深圳各区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承接,人力资源机构备案申请条件
深圳人力资源机构备案快速办理,一周下证
从事人才中介服务或者相关业务的国外企业来深圳开展人才中介服务活动的,必须与国内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合资经营,办理人力资源机构备案或许可证后方可合规经营。
港资/中外合资人力资源许可证办理条件:
1. 有规范的名称、清晰的业务范围、明确的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业务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开展人力资源服务必备的设施;
3.有3名以上具备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或相应职业资格、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4.中方投资者应当是成立3年以上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外方投资者应当是从事3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5.外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25%,中方投资者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1%;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内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登记备案条件:
(一)经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二)有规范的名称、明确的业务范围、章程和管理制度;
(三)有与开展人力资源服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设施;
(四)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诚信记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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