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行管理办法|深圳典当行设立申请指南
典当行设立申请基本条件
注册资本建议2000万RMB以上
法人股东建议3家以上
法人股东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50%,对外长期股权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法人股东出资额应小于其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差额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期限在三年以上
场所的租赁期限最少为三年,拟租赁场所周围一公里内没有同行业,场所面积建议在150平米上并是临街商
法人股东没有外资成份
典当行申请所需资料
典当行名称
典当行经营场所租赁合同及消防批文
法人股东营业执照、近期审计报告
档案所在单位部门出具的拟人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财务负责人的简历及无犯罪记录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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