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全国人大常委审议相关草案,拟授权澳门管理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特区政府将以租赁形式,取得相关区域使用权并实施管理,租期三十年,到期后经人大常委会决定可续租。
另一个好消息是,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合作综合大楼料在澳门回归二十周年前落成,将为日后每届“中葡论坛”提供会议场地,以及作为葡语国家产品及食品展示中心。
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今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
受国务院委托,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副主任邓中华今日向13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4次会议作《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澳门特区路氹城和珠海横琴新区一衣带水、路桥相连,路氹城莲花口岸和珠海横琴口岸隔河相望。目前,往来两地的人员和货物均采取传统的“两地两检”通关模式,耗时长且不便利,其中,旅客需要搭乘穿梭巴士经莲花大桥往返。
随着通关量不断增长,现行的通关模式和口岸设置已经不能适应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大背景下,两地人员往来和经贸活动日益密切的现实需要。
合作查验一次放行
为加强两地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促进人员、货物等生产要素便捷流动,支持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澳门特区政府经商广东省人民政府、珠海市人民政府,于去年8月提出,希借珠海横琴口岸改扩建的契机,将莲花口岸搬迁至横琴口岸,并采取“合作查验、一次放行”的通关模式。国务院于同年10月原则同意有关请求。邓中华表示,“实现上述请求事项,需将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管辖。”由于授权澳门特区管辖的区域位于内地,澳门特区依照其法律实施管辖,需要获得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
为此,根据广东省、澳门特区两地政府建议,国务院港澳办会同有关单位起草《关于授权澳门特别行政区对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实施管辖的决定(草案)》。
邓中华介绍,草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授权澳门特区自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启用之日起,在决定第3条规定的期限内,对该区域依照澳门特区法律实施管辖。
二是对授权澳门特区实施管辖的区域作概要表述,包括: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莲花大桥和澳门大学连接横琴口岸通道桥相关部分(桥墩除外),以及澳门轻轨延伸至横琴口岸的预留空间。上述区域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启用。有关区域具体启用日期以及具体坐标和面积由国务院确定。
三十年租赁期予澳
三是规定澳门特区政府以租赁方式,取得横琴口岸澳方口岸区及相关延伸区的使用权,租赁期限自有关区域启用之日起至2049年12月19日止。租赁期限届满,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可以续期。
本月2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将对该草案进行分组审议。
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合作综合大楼预计赶及在澳门回归二十周年前落成,大楼已拆除外墙建筑棚架及修整周边道路设施。该大楼落成后,将为日后每届“中葡论坛”提供会议场地,以及作为葡语国家产品及食品展示中心。
位于南湾湖C区
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合作综合大楼以两年时间建成,位于南湾湖C区、占地14,200平方米,大楼内部主要机电工程完工。目前,面向孙逸仙大马路方向正门加紧作最后施工,周边道路设施及行人道展开美化阶段。按照有关工程批给合同,该大楼预计可于今年11月完工,并赶及澳门回归20周年前正式落成。
“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在2003年10月由中国发起,至2016年在澳门已先后举办了5届,有关论坛的会议场地主要在大型酒店举行。
中国与葡语国家商贸服务合作综合大楼将集中葡经贸交流、企业服务、会议展览、人化展示及人才培训等各种元素,落成后将为每届“中国——葡语国家经贸合作论坛”提供会议场地。
场内将同时设有葡语国家产品及食品展示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企业服务中心、培训中心、信息中心、中国与葡语国家经贸关系及文化展览馆、澳门城市发展及建设展览厅,并会为中国与葡语国家相关政府组织、机构、团体提供办公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