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理条件
1、申请设立职业介绍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有机构名称和组织章程;
(2)有三名以上取得广东省职业介绍从业人员资格证的从业人员;
(3)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必要的设施;
(4)有认缴的开办资金;
(5)有相应的财务核算制度。
2、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全部条件:
(1)有机构名称、组织章程和管理制度;
(2)有与其申请的业务相适应的固定服务场所、设施;
(3)有五名以上具有大学专科毕业以上学历、取得省人民政府人事行政部门颁发的人才中介服务资格证的专职工作人员;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专职工作人员花名册
2、办公场所证明
3、办公场所相片
4、专职工作人员学历证书或资格证书
5、专职工作人员身份证
6、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证明
7、广东省居住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