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是指中国大陆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在境外新设公司、并购公司或其他方式在境外(包括港澳台)开展投资项目(非敏感类项目),须报商务部门和发改委备案。
对外投资备案的必要性(没有备案的后果)
1.监管机关责令中止项目。根据《企业境外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项目未取得备案通知书而擅自实施投资的,由备案机关责令中止或停止实施该项目并限期改正,对投资主体及有关责任人处以警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外汇无法汇出。若进行境外投资没有按照要求进行备案,投资资金则无法通过银行以外汇的形式汇出。
对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1.投资主体条件:(1)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议成立时间满一年)(2)净资产大于对外投资额
2.投资项目条件:(1)不属于敏感类项目(2)中方投资额不超过10亿美元(3)投资的目标企业为非金融类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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