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投资保持平稳|深圳对外投资备案的条件
商务部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司负责人日前介绍2019年上半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情况时称,上半年,我国对外投资合作保持平稳健康发展。1月至6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51个国家和地区的3582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3468亿元,同比增长0.1%;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764.9亿元,同比增长2.8%,新签合同额7182.2亿元人民币, 同比增长5.6%。
对外投资备案(核准)报告实施细则强调以下五点:
1.“凡备案(核准)必报告”原则
2.重申《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有效期为两年、逾期将失效
3.新增境外企业合规建设情况等报送要求
4.明确了境外并购、返程投资等几类情况的报送要求
5.对于失信联合惩戒
深圳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1. 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其境内企业必须成立满一年;
2. 境外投资的款项不能大于境内企业注册资本;
3. 境外设立的企业,必须与境内企业的行业有关联;
4. 对外设立机构成立后,从第2年起,每年的6月30日前,必须向***管理局提交年检报告;
5. 境内企业对外投资,必须前往企业所在地的商务部对外合作处,办理投资备案证书;
深圳境内企业办理对外投资备案证书需提供的材料:
1.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或并购相关章程;
2.相关董事会决议或出资决议;
3.新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
5.境外投资真实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