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指的是中国公司去境外的公司投资,对应的接应点必须是公司。
指投资主体通过投入货币、有价证券、实物、知识产权或技术、股权、债权等资产和权益或提供担保,获得境外所有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活动。
一、境外投资备案所需要的条件
1、必须跟公司友好建交,或者是中国建立了良好来往的国家
2、金额必须在1亿以下的我们公司都是可以审批的,如果资金在1亿以上的话,公司也可以给您以1亿的基准来分批投。
二、 境外投资备案申请流程
1、
填写《境外投资备案表》,加盖印章后,连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上海商委备案;
2、
领书,并到发改委备案;
3、
申请境外投资电子钥匙;
4、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及时向驻外使(领)馆(经商处室)报到登记。
三、 其它注意事项
1、两个以上企业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中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中方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
2、企业对其投资的境外企业的冠名应当符合境内外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其境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
3、自领取《证书》之日起2年内,企业未在境外开展投资的,《证书》自动失效。如需再开展境外投资,应当重新办理备案或申请核准。如《证书》丢失,企业应当在全国性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向我委申请补办。我委在审核境外企业经营情况,并要求企业承诺无违法违规行为后办理补办手续。
4、对于已利用境外企业作为平台开展投资的,如企业办理该境外企业的变更手续,应理顺投资路径,明确投资z终目的地,由原备案或核准的部门为每个z终目的地企业换发新的《证书》,旧《证书》同时交回并作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