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2018年公司(修订)条例》公司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简称SCR),根据(修订)条例:所有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均需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并需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登记在册事项内容必须建册并存于香港公司注册地址或者其它香港指定地址,政府执法人员将随时进行查阅。
新政策规定2018年3月1日起15日内所有在香港成立为法团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必须有指定代表人。指定代表人必须是香港居民身份,可以是香港员工、香港执业会计师、香港执业律师或者信托或者公司服务业持牌人。
如未有履行上述责任,即属刑事罪行,有关公司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处第四级罚款(即25000元),如情况适用,另每日各处罚款700元。对于填写内容确保真实,虚假陈述即属犯罪,一经定罪,可处罚100.000-300.000元及监禁6个月至2年。
个人身份尽职调查表
下列须提供的数据是用以遵守相关司法管辖区的防止洗黑钱法例,避免贵公司在日后遭受任何影响而不能合法营运。
注册香港公司,可以享受什么好处?注册香港公司,只需要简单4步
1.香港公司名称查询、资料制作;
2.将准备齐全的资料提交申请;
3.香港注册署审核;
4.收取绿盒、完成注册。
注册香港公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1.公司中英文名称,中文有限公司结尾,英文LIMITED结尾;
2.注册资金,最低1万港币,不需要验资;
3.经营范围,可以涉及多种范围,无限制;
4.身份证或者护照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