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保安服务市场放开及公安机关保安企业脱钩改制顺利完成,大量民营保安企业应运而生,深圳市保安企业由20家迅速发展到130家,保安员达到25万余人。保安行业规模呈现快速扩大之势,随之也出现了部分保安队伍培训不到位,行业恶性竞争等相关问题,甚至发生保安员参与经济纠纷、打人伤人等违法犯罪案件,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据悉,整治行动重点对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保安服务,以挂靠、劳务派遣等方式变相从事保安服务;物业公司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未依法备案,在本单位以外或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未严格进行招录审核,招用不符合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侮辱殴打群众、采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手段处置纠纷,参与黑恶势力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到省辖市公安局填报《保安服务公司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股东发起人资料:公司股东,请提供营业执照及公章;自然人股东,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原件在交件及验场地时必须需要);
2、预先核名:请提供三个公司名称以上;建议核省名,注册资金见下面第3点;
3、公司注册资金:1000万或以上(认缴,无需实缴);
4、(二级)保安师证:3名,分别是法人1名、副总经理2名;
5、三名高管除保安师证
申请设立保安服务公司,应当向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提交申请书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以上规定条件的材料。
6、会计:1名,需提供《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车辆:2台,需要行驶证、驾驶证各二本;
8、股东发起公司超一年经营需提供审计报告;
9、办公场所面积:150平以上,需租赁合同、场地使用证明;
10、设备材料清单
注意事项:取得保安服务许可证后超过6个月未办理工商登记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