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保险业以历史悠久、投保费用低、回报高等特点受到境内外人士-的高度关注,香港百年的保险业发展历程,已经具备相对成熟的保险业务模式,保险经纪行业作为保险行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能够在客户的需求的基础上,为其推荐市面上的保险产品,大陆的投资者也可通过香港保险经纪公司牌照转让在香港开展业务。
在香港开设香港保险经纪公司,需要符合申请条件:
1. 必须是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或在香港公司注册处注册的海外公司。有实际办公地址、公司账户。
2. 充足的股本:保险经纪公司须任何时间都储存最少港币10万元的最低资产净值及最低缴足款股本。
3. 合规的行政总裁:1名,须为该公司在香港的业务的全职董事或全职雇员。
4. 专业民偿保险-充足的偿付准备金:保单金融不少于300万港币,最高款额为7500万港币。保费一般约为1万港币/年。所以内地通过香港保险经纪公司牌照转让来获得业务开展资格也要求是资金实力比较强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