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圳内资企业注册登记及变更;
2、代理记账、税务筹划、验资、审计业务;
3、专项审批:卫生许可、医疗器械等
一、办理工商执照、执照登记变更、工商年检
二、建帐记帐、税务筹划、报表报税、清理乱帐
三、出具验资报告:注册入资验资报告、变更注册资金验资报告
四、出具审计报告:出具非专利技术财产转移报告;年终所得税汇算清缴、弥补亏损审计;报表审计企业分立、合并、注销清算审计
五、跨境车牌服务:粤港车牌办理、中港车牌办理、港珠澳车牌办理、车牌申请、延期、变更业务、香港驾照、国际驾照
五)产权单位补贴条件及标准。为鼓励产权单位发挥共同招商的积极性,加快形成产业集聚效应,办法允许符合条件的产权单位可以项目为单位申请租金补贴,承租单位不再重复申请。2019年前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2500万元,2020年达到条件的最高补贴1500万元。
(六)申请与审核。产权单位应当将有意向纳入补贴范围的房源提前报前海管理局审核,审核通过后向社会公布。为便于申请受理操作,鼓励承租单位通过项目产权单位或者运营单位向前海管理局统一提交申请。
(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获得补贴的办公用房仅限承租单位自用,严禁转租、分租,并设置了终止补贴条件和相应的罚则。同时,针对办公用房产权方哄抬租金价格、扰乱市场秩序而严重削弱企业承租意愿的,限制其前海内所有办公用房三年内不得享受本办法租金补贴。
(八)其他扶持政策的租金补贴。同时符合本办法及深圳市、前海合作区其他办公用房扶持政策之规定的,采取“择优不重复”的原则,不得重复享受,但差额部分可按本办法规定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