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操作规程
为促进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新兴贸易的发展,实现前海合作区外贸进出口值稳步增长,根据《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前海〔2015〕43号),前海管理局制定《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新兴贸易发展专项扶持资金操作规程(试行)》。
1.扶持对象
新兴贸易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前海合作区内从事平行进口汽车业务的机构及有关组织、从事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机构和有关组织和已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和有关组织、促进前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开展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和对外投资合作的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等。
2.基本条件
申请机构或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前海合作区依法注册或登记成立;
(二)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缴纳社保;
(三)申请及审核前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五年的,自设立时起算);申请及审核前3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3年的,自设立时起算)。
(四)申请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前海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扶持标准
1.扶持对象
新兴贸易扶持资金的扶持对象为前海合作区内从事平行进口汽车业务的机构及有关组织、从事跨境电商相关业务的机构和有关组织和已购买出口信用保险的机构和有关组织、促进前海服务贸易创新发展的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开展国际营销网络建设和对外投资合作的服务机构及有关组织等。
2.基本条件
申请机构或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前海合作区依法注册或登记成立;
(二)运营规范,管理制度健全,依法缴纳社保;
(三)申请及审核前5年无刑事犯罪记录(设立未满五年的,自设立时起算);申请及审核前3年内无未决及未整改完毕的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设立未满3年的,自设立时起算)。
(四)申请及审核时未被列入市场和质量监督部门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六)前海管理局规定的其他申请条件。
通关便利
就扩展「跨境一锁计划」至大湾区九个内地城市方面,特区政府欢迎广东海关已在中山保税物流中心设立了相关清关点。该清关点已具备与香港海关开展「跨境一锁计划」的条件,可供业界使用。位于广东省内可应用「跨境一锁计划」的清关点现已增至52个,并且覆盖所有大湾区的内地城市。
专业服务合作
在法律服务方面,香港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广东省共成立了11家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共有33名香港律师派驻其中,亦有香港大律师及事务律师获广东律师事务所聘用为法律顾问。
今年1月司法部与律政司签署《会谈纪要》,原则上同意进一步开放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有关措施。自今年3月起,合伙联营律师事务所的设立范围已由广州、深圳和珠海扩展至内地全境。
律政司将继续与业界联系,并跟内地有关机关商讨,落实及进一步深化在《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的各项开放措施,继续开拓业界在广东省提供法律服务的机遇.
律政司亦将继续与中央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及香港持分者保持联系,探讨利用大湾区优势,推行先行先试措施,建议措施包括让在广东省的民商事当事人更广泛适用香港法律及选用香港作为域外仲裁地、在大湾区扩大香港法律执业者业务范围,以及研究建立大湾区调解中心等。
在建筑及相关工程方面,发展局会继续根据CEPA《经济技术合作协议》,与内地就专业人员资格互认,以及深化香港与前海、南沙、横琴的合作进行磋商。
环境保护
粤港将继续交流应对海上垃圾的工作,并制定来年的合作方案,包括检视「海上垃圾通报警示系统」和「跨境海漂垃圾事件通报机制」的运作、丰富及完善应对跨境海上环境事故的合作机制,以及在不同范畴进行交流和经验分享。
为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粤港两地持续落实各项减排措施。特区政府今年1月1日实施新规例,规定在香港水域内的船只必须使用低硫燃料,配合在内地实施的船舶排放控制区,以减少船舶排放。近年,双方亦加强推动清洁生产的工作,从而改善区域环境质量。
为提升区域生态环境,粤港双方会继续共同探讨连接深港两地生态廊道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议,并会继续推动珠江口红树林等滨海湿地保护,加强两地保护区的管理及保育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