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骗局,有弊端。骗局层面主要是区块链有中心化和自治特点,会淡化监管影响(或监管层面触及不够),所以市场的逐利性和“看不见的手”,会将它应用和引入非法领域,暂时成为某些“黑灰产业”的庇护所。
但是,区块链的起源还是技术,未来也依然会是技术,技术本身却不应该存在“骗局命题”,由技术引起的行业乱象,也理所当然是使用者主观的不当应用。因此,无论现阶段围绕区块链有多大争议,百家观点也好,千家主张也罢,技术是没有骗局一说,它的核心价值也总会在发展中回溯本源,也就是技术发展要有更高效率和更先进意义,要解决社会中现存的某些问题。
不吹不黑,讲些我了解的实际应用。
区块链的落地应用有三个阶段。
1.0是数字货币,比特币是先驱和目前市值最高、应用最广泛的代表。
2.0是去中心化应用的初级阶段,也是我们目前所处的阶段。此时去中心化的应用虽然已具雏形,但是仍有非常多的不足之处,无法被广泛应用。以太坊(Ethereum)和运行在以太坊上的智能合约是这个阶段最典型的代表。
3.0是去中心化应用的成熟和广泛应用阶段。有不同的去中心化解决方案会应用在所需要的场景之中。2.0阶段的不足之处在此时被多套不同的技术方案来解决。目前有多个项目齐头并进,在物联网、闪电网络等各个领域发力。但现在尚无实际应用。
1.0阶段的比特币和其他数字货币的介绍已经有很多讲过了。这里不再赘述。3.0阶段因为尚无具体落地应用,所以也不在这里讨论。重点说下目前2.0阶段已有的去中心化应用。
目前深圳已经不予批复区块链公司的牌照,但是可以收购内资的区块链公司。
包扣融资租赁公司、资本控股催债公司、现成的香港公司控股的外资公司等我司都储备有牌照。
无任何债券债务。可以放心收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