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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机动车申请经港珠澳大桥 通行车辆牌证和驾驶许可办事指引

  • 发布日期:2020-06-19 18:00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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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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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有车一族如何申请到港珠澳大桥自驾通行申请条件有什么?无车的小伙伴,其实也可以上桥小编脚手把手教你如何上桥!


澳门机动车申请经港珠澳大桥

通行车辆牌证和驾驶许可办事指引

适用对象及办理途径


未领取入出内地车辆行驶牌证的澳门特别行政区机动车(以下简称“澳门机动车”)以及未持有内地驾驶证的驾驶人,需驾驶澳门机动车经港珠澳大桥在港、澳之间通行(不需通过珠海口岸)的:

1、应向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交通事务局(以下简称“澳门交通事务局”)提出;

2、澳门交通事务局经港珠澳大桥跨境通行交通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向珠海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珠海交警”)转递申请;

3、珠海交警按规定核发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后,允许经港珠澳大桥在香港、澳门之间通行。

港澳间经港珠澳大桥通行车辆申请的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和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采取电子信息方式发放(简称“电子牌照”)。

申请条件


(一)澳门机动车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经港珠澳大桥通行车辆应为已登记的澳门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车辆及高速公路禁止通行车辆除外),且在检验有效期内;

2、已购买内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且保险期限不少于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有效期;

3、临时入境机动车牌证到期后再次申请的,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境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已处理完毕;

2)在境内无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

4、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二)驾驶人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驾驶人身体条件应符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申请条件;

2、所持驾驶证准驾车型与驾驶车辆相符;

3、驾驶人应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临时入境机动车和驾驶人管理规定》、《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学习;

4、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到期后再次申请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境内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均已处理完毕;

2)在境内无发生交通肇事后逃逸行为;

5、无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性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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