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专利局是根据欧洲专利公约,于1978年正式成立的一个政府间组织。该组织成立的重要目的是为了管理欧洲专利的申请、审批及授权工作。而欧洲专利申请的优点是:用一种语言,提出一件欧洲专利申请,经过一次申请、审查、授权流程,获得欧洲专利权后,可在全部欧洲成员国和延伸国启动生效程序后,即可在在其境内享受到同等国家专利的保护。目前,欧洲专利可以同时在三十八个成员国获得同样保护。而欧洲专利如何申请了,请随着明途知产来了解一下吧。
欧洲专利申请人资格要求
任何自然人、法人、以及与法人相当的组织都能在欧洲申请专利,不管其住所和国籍。
欧洲专利申请的提交
1.直接向位于慕尼黑的欧洲专利局总部或位于海牙欧洲专利局分局提出欧洲专利申请;
2.也可以按照《欧洲专利公约》缔约国的法律规定,向该国的工业产权局或该国的其他主管机构提出,比如,向法国专利局、大利专利局提出欧洲专利申请。
欧洲专利申请所需文件
欧洲专利申请,需提供以下申请文件:
1.欧洲专利请求书;
2.指定专利保护国名单;
3.专利申请人信息;
4.专利说明书及附图(必要时提供);
5.一项或多项权利要求;
6.摘要。如何要求优先权,需在申请文件中注明优先权日期和在先申请递交国家。
7.欧洲专利申请所需费用;
欧洲专利申请提交注意项
1.关于优先权,优先权号及优先权文件需在最早优先权起十六个月内提供欧洲专利局;
2.关于申请费,递交欧洲专利申请后,最好申请日起一个月内缴纳申请所需费用。若申请费未及时缴纳,可以在接到欧洲专利局发出的有关通知一个月内补缴,只不过这时需缴纳一定的滞纳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