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条件:
1、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要有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起人,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主营业务为制造适合融资租赁交易产品的大型企业,在中国境外注册的融资租赁公司以及银监会认可的其他发起人;
第二,注册资本为一次性实缴货币资本,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
第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并且从业人员中具有金融或融资租赁工作经历3年以上的人员应当不低于总人数的50%;
第四,建立了有效的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体系。
2、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
内资试点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亦较为严苛,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低注册资本金应达到17,000万元;
第二,具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第三,拥有相应的金融、贸易、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不少于三年的租赁业从业经验。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内资融资租赁企业登记时不需要履行前置审批程序,也无须实缴注册资本。对于未办理试点企业资格的企业能否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我们认为,既然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需要办理前置许可,在企业办理了工商登记之后即可开展融资租赁业务。但是,商务部2014年曾在其官方答复中认为,未在融资租赁试点企业名单内的内资融资租赁企业,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虽包含融资租赁,但不能够从事融资租赁业务,依据即是前述商建发[2004]560号文。
3、外资融资租赁公司
外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条件相对较为宽松,核心条件如下:
第一,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美元;
第二,经营期限一般不超过30年;
第三,拥有相应的专业人员,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三年的从业经验。
融资租赁公司转让问题
由于融资租赁移交给银监会监管等政策的变动,国内注册融资租赁公司的门槛越来越高,越来越多现在才想入局融资租赁市场的企业主被拒之门外,导致企业出现融资壁垒,融资渠道明显受限。为了能够实现业务的正常开展,中小企业对于融资租赁这种融资工具的依赖加深,不少目光长远的投资者,提前以融资租赁公司转让的方式入局了融资租赁市场,取得良好收益。
但是和其他传统的融资渠道还是有区别的,首先它并不直接发放资金,而是根据企业对设备的需求来购置设备并出租给委托方,定期收取租金。目前,这种方式更多的沿用于汽车分期付款上,在租赁期间,汽车的使用权和所有权是分开的,当租赁期结束后,汽车的所有权可全权转让给承租人,很多投资者通过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来开展汽车分期业务,但有相关的注意事项。
虽然归管于银监会,但是融资租赁也属于类金融机构,因为在开展租赁业务过程当中,不可避免的会牵涉到一些债务纠纷、与其他企业存在担保行为等情况,如果没有妥善的处理便收购,对经营会造成影响,所以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注意事项中,需要摸清收购的公司的所有方面的情况。
除了公司的一些债务纠纷、担保行为以外,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注意事项中,还应纳入公司经营状况、资质的业务开展有效期限。因为如果收购的是外商投资的融资租赁公司的话,我国有这么一项规定,在我国仅有30年的经营期限,而且一般资质有效期到期的还需要到银监会申请换证,如果对融资租赁公司转让注意事项不严谨的,那么企业也可能面临经营不善的风险。
如果收购方对融资租赁公司的鉴别缺乏专业能力,那么比较建议的就是找一个在公司买卖上有保障的专业服务平台。股转大师(http://gz.91tb.com),与当前市面上良莠不齐的公司交易平台不同的是,秉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股转大师已实现全程交易透明,并制定了严格的追踪审查机制,以确保买家与卖家的精准对接交易,杜绝中间商赚取差价的现象,最大化保障了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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