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豁免有限合伙制公司ELP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没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ELP和合伙人均无需在开曼纳税
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
所有管理责任归属于普通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只承担对任何未付的义务,即有限责任额
豁免有限合伙公司不能在开曼群岛与公众交易。但是可以在开曼群岛签订合同,只要这些合同内容是
开曼群岛以外的业务。
如果ELP的资产不足,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
豁免有限合伙公司不需要在开曼群岛或任何其他地方举行合作伙伴会议。
对外商投资豁免有限合伙公司没有限制
ELP具有以下优势:
避免双重征税;
可以向有限合伙人进行实物分配;
基金普通合伙人在很大程度上可以控制合伙公司;
普通合伙人可以分享基金的利润,而且享受资本利得税待遇而非普通所得税待遇;
有限合伙公司存续时间有限,一般事先约定;
有限合伙人仅就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
具有操作灵活性和商业保密性;
有限合伙通常可以依据修订的美国《1986年国内税法典》第351节的规定设立成为免税体;有限合伙
制公司只需登记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注册办公室地址、合伙目的、合伙期限(允许无限期合伙)等基
本资料,不用向开曼群岛任何机构提供有限合伙人的名单和出资情况。这也是开曼离岸基金设立采用
有限合伙形式的原因。
注册开曼豁免有限合伙制公司的要求:
合作伙伴数量:任何时候,ELP至少需要两个独立的个人或实体作为合作伙伴,包括至少1名普通合伙
人和至少1名有限合伙人。
普通合伙人(GP):至少有1名普通合伙人,必须是一个开曼公司,公司章程必须和普通豁免公司有
所区别,GP对开曼合伙关系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LP):至少有1名有限合伙人,国籍没有限制,可以是个人、开曼公司、香港公司、BVI
公司等;LP对开曼合伙关系承担有限责任;有限合伙是投资者, 不能管理公司。
注册地址:ELP必须在开曼群岛设有注册办公室,由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许可的服务提供商
提供。
有限合伙关系协议:合伙协议不需要归档为公开资料,也不提供查阅。
尽职调查文件:对于个人来说即护,照和近期的对账单,对于公司来说即注册证书,董事股东名册和
章程,而且要追溯到最终的实际受益人。
5、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必须包括“有限合伙”或“L.P.”或“LP”字样。
6、秘书/注册代理:可以没有秘书或注册代理人。
注册流程:
a确保有一个拟议的普通合伙人(一般只有一名普通合伙人)是ELP法下的“合格普通合伙人”;
b、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同意通过签署短期有限合伙协议(LPA)来形成具有相关名称的ELP;
c普通合伙人通过第9(1)条声明,向注册服务商注册豁免有限合伙的注册细节,并支付注册费。
d提交ELP注册文件后,发出注册证书。
ELP在开曼群岛税收待遇:
ELP和任何合伙人均不得在开曼群岛受到任何形式的直接税。
ELP有权申请税务豁免承诺,自承诺之日起不超过50年的期间,无需纳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