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一旦发生纠纷,要上法庭,证据很重要。新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原告应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因此,对于借贷双方来说,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就成了司法审判中的关键依据。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一定要保存。比如:可以尽量避免现金交付,建议出借人交付借款,借款人支付利息、归还借款等尽量采取银行转账汇款方式进行,并保留好银行汇款凭条。
那如果进行现金当面交付,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怎样写才更保险?
专业人士提醒,要求出借人签订合同或借款人出具借条时,还应注意:
合同或借条内容要规范、全面、简明。
一个完整的借贷合同或借条一般应当载明借贷双方的姓名、借款的币种、数额、利率、用途、期限、违约责任、落款时间及签名等,有担保的应注明保证方式及担保人亲笔签名或盖印。【深圳债务律师】
准确使用“借条”、“欠条”和“收条”。
合同或借条应表述清楚、明确,没有歧义,并应尽可能载明出借人名称。
署名要借款人面签。
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涉及职务行为的,应由经办人注明其身份,以表明其为个人借款抑或代表企业借款,并明确其偿还责任。
若借款人夫妻共同借款的,应要求两人共同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
除此之外,还有注意这两件事:
借钱不能事先扣除利息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所以,出借本金多少,实际转账或者交付就应该为多少,提前要求支付的利息,可以另行支付。【深圳债务律师】
要明确约定利息
在签署借款合同或借条时,有约定了利息的,一定要在纸上白纸黑字标明!借贷时双方并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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