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发布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商务服务 » 律师事务所 »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点击图片查看原图

合同中是该约定违约责任还是该约定赔偿损失?

  • 发布日期:2018-05-22 13:57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 浏览次数128
  • 留言咨询
 
详细说明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深圳法律咨询

【法律依据】

第114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第116条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深圳合同纠纷

每项经济活动具体情况不一样,所以签订合同是一项很细致的事情,个别语句措辞都可能影响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利益,套用格式合同文本难免会有不适,虽然上文终结了签合同中应当注意的常见法律问题,但是实践中法律问题和法律风险也体现在方方面面,建议请法律专业人员有针对性的审核、修改合同,以便造成更大的经济损失。

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合同方面的法律问题,请及时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吧

更多法律知识:http://www.gjlaw.net/htjf/

冠杰法律咨询热线(深圳):0755-83210049;18924582749


 
[ 商务服务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违规举报 ]  [ 关闭窗口 ]

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联系方式
  • 冠杰法律咨询
  • 已缴纳 0.00 元保证金
  • 资料认证  会员未认证
  • 联系人罗律师(先生)  [关注]
  • 会员 [离线] [留言]    
  • 电话
  • 手机
  • 地区广东-深圳市
  • 地址福田区金田路福华路交界处大中华国际交 易广场西区2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