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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户可以“不交税”?

  • 发布日期:2018-02-07 16:59
  • 有效期至:长期有效
  • 商务服务区域:广东深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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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说明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只要是小规模纳税人,不管是个体户还是公司都能享受月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收入不超过9万元免交增值税。

咨询电话联系:13342928792 QQ:2195680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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