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是五项社会保险之一,每个用人单位都必须为员工进行工伤保险的缴纳
一旦在工作期间受到伤害或患上职业病,工伤保险既能给职工提供医疗所需的费用,又能提供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特别受工伤严重的职工,并且后半辈子都得依靠工伤保险来生活了。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属于工伤呢?
我们总结一下,如果发生以下这七种情况,就能够认定是工伤或者工亡。
第一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这里的工作时间包括加班时间和工间休息时间,工作场所也可以延伸到为完成领导临时指派的工作所涉及的场所。
事故伤害包括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或者急性中毒等。
值得注意的是,员工午觉休息,自己点外卖造成的食物中毒可不算工伤哦。
第二种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第三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和履行工作职责期间因意外因素导致的人身伤害的。
第四种
被专门的医疗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
第五种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六种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七种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是故意犯罪,或者醉酒或者吸毒,或者自残或者自杀导致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到单位实习的在校学生和退休返聘人员,也不在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内。
那么真的出现工伤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发生工伤当然要首先先去医院,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待情况稳定后就要转到签订工伤医疗服务的机构就医,这个时候单位要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在进行工伤认定后进行手工报销。
在就医的同时,我们也应该进行工伤的认定,工伤认定原则上应该由单位在30天内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如果单位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话,伤者家属或者工会也有权利提出,并且有效时间为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诊断认定一年之内。
当然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准备一些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书
2、劳动关系证明材料
3、医院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上交材料后,社保行政部门经过调查核实情况,会在两个月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家属和单位发生分歧,出现了家属认为是工伤,单位认为不是工伤,要由单位承担举证的责任,如果单位拒不举证,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如果因工伤导致残疾影响劳动能力,伤者还要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级别,也就是我们说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障碍级别,另外伤势特别严重不能出门的职工,可以申请上门鉴定,如果鉴定一年后伤残情况有了变化,还可以进行复查,重新鉴定伤残等级。
工伤保险还给职工提供工伤康复服务,康复期间职工依然享受医疗费,单位发给的停工留薪待遇待遇和医院伙食补助费,伤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安装假肢、轮椅等等的辅助器具,工伤保险也是可以报销的。
经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后,伤者能享受到哪些待遇和保障呢?
首先要说的是,认定为工伤后,工伤保险会为伤者支付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需要到外地就医的伤者,还可以报销食宿费、交通费。这里呢有一个专业名词,叫做停工留薪期,也就是受伤医治的时间,在这期间,单位应该按照原有的工资和福利待遇支付给伤者,停工留薪期根据受伤情况严重程度长短不同,最多一般不超过12个月,特殊情况可以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满,伤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后,可以领取不同金额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如果鉴定为最为严重的一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27个月的工资,如果鉴定为最轻的十级伤残,则为本人7个月的工资。除了一次性补助对于无法工作的工伤职工,按照等级不同按月发放伤残津贴,并且伤残津贴每年年初都会上调一次。除此之外,需要伤残护理的伤残职工由工伤保险支付生活护理费。
还有一种情况,是职工因工死亡,亲属可以得到工伤保险支付的丧葬补助金,金额为6个月的当地市级平均工资,还可以按月得到不高于本人工资额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金额是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有些朋友可能觉得自己的工作没什么危险,工伤保险有没有也无所谓,也不关心单位是不是给自己上了工伤保险,更不想从自己的薪资中在出一部分使用情况未知费用,而实际上,我们需要知道的是工伤保险和养老、医疗保险不同,不需要个人缴费,全部由单位来买单。
我们一直在说要懂得居安思危,大家可一定要记得保障自身利益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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