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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个人能成立慈善基金会吗
    2019-08-23 16:56  点击: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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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无论是个人还是公司及团体组织,都可以成立公益基金会,只要自然人能够独立承担公益基金会成立的相关民事责任就可以了

    成立慈善组织的手续及程序如下:

    1、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

    已经设立的非营利性组织认定慈善组织的办理流程如下:

    (一)社会团体应当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还应当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

    (二)社会组织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登记管理机关在二十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决定;

    (三)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由登记管理机关换发登记证书,标明慈善组织属性。

    2、在设立之前,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并在三十日内作出决定。

    (一)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二)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十条 设立慈善组织,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登记,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书面说明理由。

    本法公布前已经设立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非营利性组织,可以向其登记的民政部门申请认定为慈善组织,民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予以认定并向社会公告;不符合慈善组织条件的,不予认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登记或者认定期限的,报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六十日。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

    第九条 慈善组织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

    (二)不以营利为目的;

    (三)有自己的名称和住所;

    (四)有组织章程;

    (五)有必要的财产;

    (六)有符合条件的组织机构和负责人;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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